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佚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天津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诊断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抓住机遇激发新动能,创造新优势,提升竞争力,组织专业诊断机构为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意愿的规上工业企业提供免费入户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梳理现状,明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路径与方向,着力解决企业“不敢改、不愿改、不会改”问题,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服务商助力”的工作格局,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加快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现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形成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意愿企业名单
以企业自主自愿为基础,由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为:
1.注册地在天津市,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财务制度规范;
3.属于规上工业企业;
4.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需求及意愿。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并支持鼓励企业,应报尽报,并将被诊断企业推荐表(附件1)于8月5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确定1000家有意愿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的企业,享受免费入户诊断服务,并列入后续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政策的储备项目。
(二)确定诊断服务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综合服务机构,负责诊断服务工作中平台建设、材料汇总、任务分解、数据统计等组织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诊断服务机构基本条件(附件4),遴选确定1家具有一定规模、经验丰富且企业认可度高的服务机构(滨海新区可确定4家机构,市内六区不需要确定服务机构,市内六区企业的服务机构按照与环城四区临近原则进行统筹安排),负责本区域企业的诊断服务工作,并在诊断机构情况表(附件2)上加盖公章,于8月5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则上每家服务机构最多可服务3个区的诊断工作。
(三)开展诊断服务工作
诊断服务机构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入企现场进行服务,针对企业现有装备设施、技术水平、工艺流程、生产效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实际需求,详细了解企业的难点、堵点,客观评估企业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帮助企业打开视野、拓宽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设备、技术等方面更新改造的可行性建议。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协助诊断服务商开展入企服务工作,确保诊断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诊断结果的确认
诊断服务机构需到企业现场实地开展诊断,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设备现状、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进行准确描述,以谋划形成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项目为目标,参照报告模板形成诊断报告。诊断报告的可行性需经被诊断企业盖章确认。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从9月5日开始),对已形成的诊断报告进行审核,在符合要求的诊断报告上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在12月5日前组织完成全部企业诊断工作,并将全年诊断工作情况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月对完成的诊断报告进行专家审核,滚动推进,各区上报的全年诊断服务情况将用于确定各区工作经费,所需资金从我市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通过诊断谋划形成的项目,将在我市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政策中给予优先支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企业诊断需求汇总统计、诊断服务推进等工作,并于8月1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报送工作联络人1名(附件3)。
2.强化跟踪服务。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库,对完成诊断的企业加强指导,并持续跟踪诊断方案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强化政策宣传。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国家及我市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
附件:1.XX区被诊断企业推荐表
2.XX区诊断机构情况表
3.XX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诊断服务联络人信息表
4.诊断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刘家彧;
联系电话:836059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1.XX区被诊断企业推荐表.doc2.XX区诊断机构情况表.doc3.XX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诊断服务联络人信息表.doc4.诊断服务机构基本条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