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发耳 二矿(一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 贵州省能源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等相关程序,确认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发耳二矿(一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贵州省能源局
2024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8/t20240805_853135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巡察公告
- 下一篇: 自然资源“互联+监管”远程监控服务项目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