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管理 >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对鲁班山北矿开展专项监察 “三个到位”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作者:佚名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段,多地强降雨天气还在持续,暴雨洪水等极端突发事件多发连发频发,矿山安全形势严峻复杂。7月30日至8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组织7名监察员,赶赴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公司鲁班山北矿(以下简称“鲁班山北矿”)开展专项监察,督导企业进一步绷紧“安全弦”,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线监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在到矿监察前,监察组根据鲁班山北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等特点,对该矿进行了风险研判,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坚持井上、井下并重原则,按照“落实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雨季防洪措施制定”“地质预测预报”等内容进行分工。“汛期是煤矿水害事故易发期,持续强降雨可能导致地表水从井口灌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该矿地处低洼,灾害重、地质类型复杂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矿井之一。”检查组组长黄小平向笔者介绍。

  到矿后,监察组结合煤矿企业汇报情况,按照分工严谨、细致、全面地查看煤矿地面资料与地面重点场所,并深入井下各采掘作业点进行实地检查。“一会儿到井下要重点查看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防突措施钻孔、双回路供电等情况。”下井检查前,带队负责人向监察组成员强调。

  “你看采煤工作面这4架液压支架初撑力已经小于规定的24Mpa。”“回风巷安设的温度传感器还没有设置报警上限值,同时,地面水沟不畅通,巷道还有积水……”在井下1438采煤工作面,黄小平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向沿路随行企业负责人严肃说道。“隐患排查工作没做到位,现场管理还存在漏洞。”

  精准监察,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你们防汛救灾物资准备是否充足?防汛值班值守是怎么安排的?……” 地面监察人员来到安全监控室,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应急预案制定、物资储备及值班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地查看储备物资的数量与质量,确保防汛救灾物资和应急队伍建设做到管理规范、调配迅速、保障高效。

  “主通风系统作为井下‘心脏’,一定要加强定期巡检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平稳运行。”在该矿主通机房,监察人员对通风机设备性能、运行维护、检修保养、数据参数、监测记录、安全环境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通过远程系统查看了井下各作业点局部通风机运行状态以及矿井供风情况。

  经过3天井上井下检查,在该煤矿安全监控室、主要通风机房、井下13122采煤工作面、1438采煤工作面、141补回风石门、中央变电所等地,共查出问题隐患23条。

  持续监察 确保任务执行到位

  “从这次检查看得出矿上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汛期安全防范和文明生产方面跟之前比改观不少,要继续保持。”8月1日下午,在情况通报会上黄小平对鲁班山北矿在抓实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上的积极做法给予肯定。同时,监察组也指出鲁班山北矿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还存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方面有缺陷、灾害治理理念和工作执行力度有差距、汛期紧急撤人不够及时、现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监察组强调,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到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风险意识,主动担当,做好应对突发洪涝灾害各项准备,同时,要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安全培训和实操演练,严格执行主通风机切换工作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是进一步排查整治矿山安全隐患,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全面摸排矿山周边可能存在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暴发和溃坝、溃堤等风险隐患。四是重点加强水害防治,对煤矿老窑、采空区等积水区的普查力度,形成问题隐患,完善汛期水害防治台账等。五是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措施,组织专班,立即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等,坚决杜绝“把习惯当标准”。

  据悉,今年汛期以来,执法二处已对辖区67处煤矿加大汛期安全监察力度;督促指导地方监管部门开展矿山全覆盖汛期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雨季三防”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应急叫应、响应、回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暴雨预警撤人制度等,仅7月,共发布暴雨预警信号20次,督促矿山撤人126矿次、共撤出4595人次。截至目前,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水害涉险事故。


原文链接:http://sc.chinamine-safety.gov.cn/page/inf_src27850bad-de2f-45ef-a138-56ae96ace82c.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