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协助提供全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有关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为切实做好全区电动自行车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特别是锂电池的检测、评估、回收、报废、处置等工作,急需全面准确掌握我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有关情况,请贵厅于8月15日前协助提供以下数据和情况:
1.我区使用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数量,以及在各市、县(区)的分布情况。
2.2019年8月以前销售的使用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数量。
3.目前我区销售使用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销售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华, 电话:18909571117, 传真:6363399。
感谢支持配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gxt.nx.gov.cn/zwgk/fdzdgknr/glfw/gsgg/202408/t20240808_4617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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