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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推行“标准地”出让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在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举行的“标准地”出让实现“交地即交证”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仪式上,泰然实业总经理拿着刚刚颁发的建设项目“一书四证”激动地说,“这种交易和交地方式,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间,节省了审批费用,减少了资金沉淀,感谢政府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这么便利的条件”。

  标准地改革,是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仪式现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与盘锦泰然实业有限公司就新建年加工4万吨PC钢棒项目签订了《盘锦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在完成土地摘牌、缴清相关费用并完成交地确认后,同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一书四证”。

  自2023年以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把全市“标准地”改革和“交地即交证”两项改革合并推进,通过流程再造、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快审批进度,缩短企业拿地时间,有效提高了规划用地的审批效率。大洼分局深入贯彻盘锦市局改革部署要求,把入园项目由“申请后审批”转变为“申请前服务”、由“单个项目评估”转变为“区域整体评估”,变“串联办理”为“并联推进”,并主动靠前服务,实施预审容缺受理,全程帮办代办跟踪服务,让改革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群众,有效推动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8/t20240808_2854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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