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电话:010-68205363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8月14日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征求意见稿)》.pdf
原文链接:https://jx.ah.gov.cn/sy/syzx/qgjxyw/149563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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