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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规范条件 针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订形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综合利用能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等方面对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提出要求。其中综合能力部分提出,企业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艺、溯源能力、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如梯次利用企业应核实废旧动力电池来源,确保用于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来自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建立溯源系统,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并开展溯源工作,将溯源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针对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规范条件提出企业布局应当与本企业废旧动力电池处理规模相适应;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应为工业用地,已经建成投用和在建的综合利用企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两年内搬迁。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zdt/2024/8/15/ab4419c97e9040698b811597e4441ab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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