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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报》刊发:将“红线”落在云岭大地上——云南省生态红线划定与管理实践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8月14日,《中国自然资源报》刊发文章《将“红线”落在云岭大地上——云南省生态红线划定与管理实践》。

  

  

  生态保护红线

  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路径选择之一

  值此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

  一起来看

  我省科学有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经验做法

  

  将“红线”落在云岭大地上

  ——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实践

  

  长江上游金沙江段

  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边陲,拥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态地位。省内汇集了高山峡谷、雪峰冰川、森林草甸、湖泊湿地、地热温泉等自然景观,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和全球生物物种最丰富地区之一。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安排部署,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科学有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研究,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政策,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促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主体功能区制度的落地实施,将“红线”落在云岭大地上,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勘界定标试点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于2018年发布了首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此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云南于2021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形成封库数据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于2022年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完善形成最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目前,全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35万平方千米,占云南省国土总面积的29.61%。其中文山、大理、丽江、怒江、迪庆等滇西北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滇东南生态极敏感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辖区总面积比例达40%以上。全省超过90%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生长地、8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和迁徙通道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此次划定工作,云南坚持“应划尽划”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增强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构建云南“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奠定基础,切实维护云南生物多样性,更好保障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基于划定成果,云南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专项研究,并选取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开展试点。试点地区位于云南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生态屏障”和“澜沧江干热河谷地带”交汇重要节点,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22.57平方千米,占辖区总面积的59.72%。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和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对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进行实地勘查、测绘,核准拐点坐标,设立统一规范的界桩838个(其中虚拟界桩671个,实体界桩167个)和标识牌15个。在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下,试点地区扎实完成了实体界桩和标识牌的埋设工作,为优化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机制提供试点实践经验,推动“红线”落实落地、“红线”管控走深走实。

  在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基础上,《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方案》陆续制定出台。

  规范生态红线管控,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云南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项要求,从省情出发,于2023年8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立足加强有限人为活动管控、规范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严格落实临时用地生态恢复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4个方面,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具体要求。

  在细化有限人为活动方面,云南在国家明确的10条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范围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准入类别进行细化,制定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准入目录。其中,明确准入活动事项,包括“对于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

  与此同时,云南不断规范用地审批,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区分涉及和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两种情形,明确了用地预审、用地征转等阶段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有限人为活动管理和属于国家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及具体要求,规定了使用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责任,明确了相关审批流程。

  此外,云南还坚持划管结合,明确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主体责任、实施管理和执法监察的具体要求,提出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协同配合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检查。

  智慧化信息化赋能,加强红线监督考核

  为了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得到有效执行,云南将探索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评估机制,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化建设。

  一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计划选取两个试点区域,结合典型生态系统特征、国家重大项目及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修复布局,综合考虑实施效果、生态系统质量等因素,研究提出适合云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的指标体系、技术方法体系。

  二是探讨研究构建云南省生态系统要素多时空尺度数据库,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及保护成效评估技术和成果应用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与评估成果。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系统和生态环境监督平台数据,建立覆盖生态保护红线及周边区域的多层级监测及保护成效技术系统。

  三是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智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采用电子围栏与实体界桩相结合的监管方式,通过现代化技术和传统标志相结合的手段,实现对重要生态空间的精准管控。同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形成“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可持续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体系,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本期图文素材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提供)


原文链接:http://dnr.yn.gov.cn/html/2024/shengtingdongtai_0815/4047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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