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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监察执法一处对刘家沟湾煤矿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公开裁定

发布时间:2024-08-17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案件的监督,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办法》要求及工作安排,近日,监察执法一处组织开展了刘家沟湾煤矿执法案件公开裁定。

  红寺堡区辖区湾岔沟煤矿、罗花崖煤矿主要负责人;刘家沟湾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各安全管理科室和施工队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裁定。

  公开裁定会上,主持人介绍了裁定小组成员和案件当事人,宣布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承办人通报了对刘家沟煤矿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通报的每条问题隐患均载明了对应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建议,让参加公开裁定的各煤矿企业一目了然,裁定对象刘家沟煤矿主要负责人对隐患事项和处罚额度逐条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其他煤矿人员也都发表了裁定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建议适当。经裁定小组集体讨论后,主持人宣读了最终裁定结果。

  本次行政处罚公开裁定旨在提升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煤矿企业强化源头管控,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各煤矿企业表示会按照刘家沟湾煤矿存在的问题立即对本煤矿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公开裁定会后,监察执法一处还对企业落实“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安全度汛等做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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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x.chinamine-safety.gov.cn/jczf/202408/t20240816_910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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