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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通过双向选择接收安置2024年度退役士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中)直单位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4〕1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双向选择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现场报名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双向选择岗位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方式

  采取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和面试成绩加权的方式确定总成绩,其中量化评分权重占60%、面试成绩权重占40%,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量化评分较高者,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8月21日下午14时,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10楼会议室。

  四、面试程序及要求

  1.报到。请相关人员于8月21日下午13时3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简历情况表(见附件,请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并用A4纸打印1份)到达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10楼,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候考。面试前,在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等候工作人员引领参加面试。在候考区要保持肃静,在指定位置就座等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3.面试。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面试顺序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随身物品放在候考室。进入考场后落座,考官提问后,面试人员思考完毕即可答题,每道考题回答完毕,要报告“回答完毕”。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请注意把握时间。

  五、公示与聘用

  依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接收安置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接收安置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中心将与拟接收的退役士兵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人:董晶

  联系电话:024-86398218

  附件:简历情况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zfgkzdgz/-tdgy--zfhy--spjg--zcps--jytabljggk/202408191441391913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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