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废止勘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2024年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新疆额敏县塔纳巴依金矿详查等11个勘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探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9月29日(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xjzrzytkqc@163.com。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tzgg/202408/500307778f384fafb337a0f82e002c3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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