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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川经信办函〔2024〕27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规上企业设立研发平台相关部署要求,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在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独立核算),长期开展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改进升级、技术服务,技术标准制定等活动,具备技术研发、实验验证相关场地、人员、设备、投入、活动、制度等“六有”条件(详见附表)并具有相关成果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工程化平台(基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和自建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转化中心等企业主导的研发平台。

  表 企业自建研发平台建设的“六有”条件

  

       企业规模

   

  基本条件

  大型企业

  (营业收入≧4亿元)

  中型企业

  (2亿元≦营业收入<4亿元)

  小型企业

  (2000万≦营业收入<2亿元)

  平台所属研发人员(人)

  30(含)以上

  20(含)以上

  10(含)以上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

  300(含)以上

  200(含)以上

  100(含)以上

  研发经费占比(%)

  1.0(含)以上

  2.0(含)以上

  3.0(含)以上

  在研项目

  不少于2项产品、技术、工艺等方面的在研究项目。

  研发场地

  不少于30m2的独立研发场地。

  健全的制度

  健全的制度规范,如:研发项目管理、研发人员管理、研发仪器设备管理、研发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产学研合作管理、技术秘密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技术创新激励管理等制度规范。

  成果

  满足拥有专利、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一、二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2项以上;具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三者中其中1种条件。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4/8/26/123cafdd14764bc88c021f38adaced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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