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挂牌督办湖南省耒阳市5起越界开采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公开挂牌督办湖南省耒阳市5起越界开采案件,按照《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现将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湖南省润冠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润冠石灰岩矿越界开采问题
2016年1月至2022年6月,湖南省润冠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润冠石灰岩矿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采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39.21万吨。
2023年12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1919.5253万元,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罚没款共计2303.4303万元;二是吊销采矿许可证。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耒阳市兴旺石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
2015年8月至2020年8月,耒阳市兴旺石业有限公司兴旺石灰岩矿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采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65.57万吨。
2023年12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874.0481万元,处以违法所得25%的罚款,罚没款共计1092.5601万元;二是吊销采矿许可证。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耒阳市枫林寺采石场越界开采问题
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耒阳市枫林寺采石场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采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4.61万吨。
2023年12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1580.9042万元,处以违法所得25%的罚款,罚没款共计1976.1302万元;二是吊销采矿许可证。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耒阳市泰安采石场有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
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耒阳市泰安采石场有限公司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采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77.12万吨。
2023年12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3031.3629万元,处以违法所得25%的罚款,罚没款共计3789.2036万元;二是吊销采矿许可证。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耒阳市栗树采石场越界开采问题
2014年2月至2021年9月,耒阳市栗树采石场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采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48.17万吨。
2024年4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1834.3446万元,处以违法所得25%的罚款,罚没款共计2292.9307万元;二是吊销采矿许可证。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案件办理中发现湖南省煤田地质第一勘探队、湖南省中自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省中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测绘问题,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已依法吊销湖南省煤田地质第一勘探队的甲级测绘资质,并将湖南省中自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省中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测绘问题线索移交有权机关进行查处。
衡阳市、耒阳市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5起案件涉及的53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6人,科级以下干部35人。受到记过处分4人、警告处分8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34人,提醒谈话1人。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408/t20240822_2855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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