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内参 > 正文

配合造假、私开“后门”必严惩!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约谈16家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召集16家省内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针对监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存在的问题。近期,山西局在利用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分析研判和远程监察过程中发现,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存在超限报警信息未全量上传、数据传输质量差、系统软件使用管理混乱、系统功能存在缺陷等问题,部分企业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批量设置“标校”的功能,严重影响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为坚决防范监控数据造假,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使用效能,山西局对相关厂家提出要求:要规范数据上传,保障传输稳定性,确保数据从生成到上传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允许通过特殊手段屏蔽、漏传测点数据,将接入监控系统的所有数据如实、全量地传至各级监管平台;要取缔国家规定以外的系统功能,杜绝违规操作,不得为煤矿企业提供数据造假和屏蔽异常数据功能,从根源上消除此类隐患;要强化产品质量,确保系统稳定,强化设备抗干扰、防碰撞及防护等级管控,消除运行和使用环节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问题;要改进系统功能,完善运行机制,根据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环境变化,对系统功能、兼容性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山西局同时要求相关厂家加强服务保障,在系统维护和设备维修方面为煤矿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系统运行环境。

  约谈强调,山西局将持续规范对监控系统生产厂家的管理,对私自给企业开放“后门”和配合数据造假的厂家进行约谈,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在安标发放、行业准入方面予以严厉惩戒。(牛祥 李珺)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08/t20240820_4980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