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和沟30万吨铜矿石采矿工程不采用充填采矿法论证报告〉评审意见书》等2个报告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和沟30万吨铜矿石采矿工程不采用充填采矿法论证报告》等2个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书。
现将拟通过的2个报告的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日)。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1—616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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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评审意见书名单及评审意见书
序号 | 方案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1 |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和沟30万吨铜矿石采矿工程不采用充填采矿法论证报告》评审意见书 | 予以通过 |
2 | 《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30万吨铜矿石采矿工程不采用充填采矿法论证报告》评审意见书 | 予以通过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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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2408/t20240823_9639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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