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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若干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之路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福州市将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记者8月26日获悉,《福州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印发,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措施》,福州市将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推动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配套奖励50%。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工信企业,自2025年起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县(市)区配套奖励,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在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方面,福州市将设立福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分期到位。推动在榕银行运用专项贷款对接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在榕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设计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提高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申请上市后备企业,通过直连机制申报北交所上市。根据上市进程,按照“榕腾计划”政策分阶段给予资金奖补。

  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方面,鼓励实施技术改造。符合产业政策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改项目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300万元以上可纳入市技改投资补助的支持范围。

  此外,还将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交流活动,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龙头企业,协同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以及跨交会、福品博览会等境内涉外展会,并按照规定予以补助。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省、市高层次人才。建立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库,推动优质小微企业上规模、高成长,将各县(市)区培育情况纳入“榕升计划”的考核范围。对各县(市)区成功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产业特色集群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正向激励奖励。

  打造福州市专精特新服务品牌,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研发创新等各类服务。根据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园区“共享实验室”“共享检测中心”等共享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基础设施以及配套住房、教育医疗、政务服务、生产性服务等生产生活设施。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hydt/snhydt/202408/t20240827_65073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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