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
二、实行目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录公布后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牵头处室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制定本级清单。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四、落实任务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2024年8月29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生态修复处 | 第一季度 | 已完成 |
2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 | 矿业权管理处 | 第一季度 | 已完成 |
3 | 起草《安徽省加强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 | 矿业权管理处 | 第二季度 | 已完成 |
4 | 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3号) | 矿业权管理处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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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处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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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tzgg/149584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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