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用海公示(2024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4年第5号)
我厅收到以下用海申请事项,拟按规定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审批,现予以公示: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6#、307#通用泊位护岸修复工程用海
申请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滨海大道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用海位置: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东侧;用海面积:0.4610公顷,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用途:护岸;用海类型及性质:交通运输用海,经营性;期限:50年。
用海范围(CGCS2000):(坐标点1-2-3-4-5-1连线范围内)面积0.5839公顷
序号 | 北纬 | 东经 |
1 | 40°43′37.613″ | 121°59′42.003″ |
2 | 40°43′37.447″ | 121°59′42.338″ |
3 | 40°43′47.228″ | 121°59′50.738″ |
4 | 40°43′50.750″ | 121°59′53.761″ |
5 | 40°43′50.915″ | 121°59′53.424″ |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事项存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邮箱地址:lnshyc@163.com。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zfgkzdgz/-tdgy--zfhy--spjg--zcps--jytabljggk/202408291040123333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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