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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全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中央、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实施等生态修复重点工作,8月26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全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视频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颖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区自然资源系统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改相关问题、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各盟市的中央、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及储备项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生态修复类问题有关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统计等相关工作情况。各盟市自然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前做好迎接明年中央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要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等整改相关工作,确保整改销号工作经得起检验;要积极主动抓整改、推销号,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销号力度;要尽快安排部署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整改。

  会议要求,要切实将生产矿山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坚决扛起生产矿山修复治理监管责任,严督实改、查缺补漏、完善台账、健全档案,确保在期生产矿山达到年度治理计划要求;要在认真落实相关程序要求前提下,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目标,实行台账式管理,倒排时限,责任到人,按照“拟建项目抓申报、新建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完工项目抓验收、验收项目抓销号”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确保完成历史遗留图斑销号工作。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厅相关处室局负责人,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zxdt/202408/t20240827_2564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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