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全查清致灾因素推动硬措施硬落实走向深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作者:佚名
8月26日-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座谈会,研判全区33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针对性制定措施,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今年5月份,宁夏局聘请8名煤科院专家,对照即将出台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对全区33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提出普查内容和普查工程量问题1319条,建议515条,基本摸清辖区内各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为灾害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会上,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中煤科工集团的有关专家结合前一阶段全覆盖督导检查工作,逐矿汇报致灾因素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建议。宁夏局执法处和地方监管部门结合现场执法情况指出各矿在机构、管理、安全投入等深层次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各矿针对普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结合3-5年采掘接续情况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会议指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矿山安全生产的最前端、最基础的工作,是提高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防治精准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当前宁夏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常态化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督导检查中发现各矿依然存在部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程量不够、两探工程密度不足、普查标准不严、治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和提升。
会议强调,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要求,查深查细,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隐蔽致灾因素,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好问题整改,针对会议通报的问题,逐项开展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对部分未查明的隐蔽致灾因素,采用多种探查手段,严格实施钻探物探工程,确保彻底查清;要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更新,对新查出的致灾因素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明确受影响采掘区域,采取科学有效手段进行治理;要强化成果运用,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重大灾害切实开展治理;要提高隐蔽致灾因素工作水平,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抓落实,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杜绝“歇一歇脚”的思想,在执法中紧盯不放,对照督导检查问题清单和煤矿整改清单,跟踪问效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议得到现场落实。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进行采掘作业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督促查明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煤矿上级公司、全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各产煤市县(区)煤矿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nx.chinamine-safety.gov.cn/gzdt/202408/t20240829_915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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