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此次发布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包括:

  ·管弦乐总谱

  ·管乐总谱

  ·钢琴伴奏谱

  此次发布的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包括:

  ·管弦乐版

  ·管弦乐合唱版

  ·管乐版

  ·管乐合唱版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

  进入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专页下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三)宪法宣誓仪式;

  (四)升国旗仪式;

  (五)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六)国家公祭仪式;

  (七)重大外交活动;

  (八)重大体育赛事;

  (九)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原文链接:https://gxt.guizhou.gov.cn/gxdt/tzgg/202409/t20240902_855297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