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资讯 > 正文

河北开展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河北日报讯(记者马朝丽)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9月2日至9月29日分别对唐山市、廊坊市开展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要求,重点督察市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尽责情况,县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治标向治本迈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保障。

  在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督察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bsyw/szfxw/10102829914996606566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