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向内蒙古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9月3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4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意见反馈会。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专员牛珏反馈督察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么永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自然资源部严格耕地保护、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新要求,反馈2024年例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下半年督察重点事项。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等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全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是“国之大者”,全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加强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出发,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
会议指出,部分地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大青山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休闲旅游项目违法占耕建设、光伏项目违法占地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有发生,自治区及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依法依规、统筹分类推进整改。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从讲政治高度,带头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工作,扛牢整改重大责任。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要坚持以整改为契机,健全制度、补齐短板,促进整体工作提质提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农牧厅、林草局、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zxdt/202409/t20240903_2568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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