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纪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作者:佚名
近日,内蒙古局党组纪检组组织召开纪检干部培训交流会,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总结一年来的纪检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承长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局20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检室有关同志领学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全会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讲解了《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了说明。7个监察执法处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就纪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以来,内蒙古局纪检工作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不想腐的自觉越来越强;督促修订规章制度,不能腐的约束越来越紧;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不敢腐的震慑越来越大;大力开展政治监督,核心职责履行越来越好。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热切期盼。要高度重视内蒙古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面临的特殊性问题。
会议提出,要加强监督。政治监督要聚焦系统的核心职责,对督政、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要聚焦系统的重要人员,对各单位一把手、年轻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专责监督要聚焦系统的独有难题,对收受红包礼金、与矿山企业负责人产生借款投资放贷等经济往来和参与隐瞒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要严肃执纪。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赃枉法和吃里扒外案件,坚决遏制违规饮酒、逢年过节收受红包礼金、执法时“收红包、改文书”和矿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工作中“打着单位的名义、干着私人的勾当”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矿山安全监察专业知识和所必需的社会科学知识。要积极工作,敢于发声、勇于揭短、善于协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有效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要端正“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三慎”(慎独、慎微、慎初)、管好“三同”(同乡、同学、同事),为确保内蒙古矿山生产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而团结奋斗。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mine-safety.gov.cn/Item/1262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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