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借鉴“千万工程”经验规范全市乡村规划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范围,严格管控、规范乡村建设行为,确保村庄规划落地落实。
强化统筹指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从实际出发,结合村庄分类、村民意见,突出重点、按需编制,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匹配指导,落实经费来源、纳入财政预算。2024年,全市计划新开展23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为县级财政资金106.8万元、镇级财政资金49万元。
分类编制规划。梳理全市已编制的226个村庄规划和未编制规划的村庄,精准分析、研判编制规划的必要性。对不需要编制或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根据不同乡村建设项目类型,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将依据“通则”或编制规划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落实项目方案和建设。
提升整改质量。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评分细则要求,开展全市村庄规划成果质量自查和抽查,核查成果入库数据图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跟踪相关地区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村庄规划成果的质量和效果。截至8月底,已有59个村庄规划汇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一张图”系统。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9/t20240911_2573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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