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鱼鲜,保护生态平衡自身做起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 作者:
近期,随着疫情形势趋缓,一些想尝鲜的消费者又开始跃跃欲试,受市场需求驱使,个别经营户也开始违规“地下销售”。
所以要拒绝野味,合法经营,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鱼鲜;不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坚决杜绝野味、长江野生鱼鲜入店。
因为临近长江流域,江南人的习俗是守着日子等鱼的:正月菜花鲈、二月刀鱼、三月鳜鱼、四月鲥鱼、五月白鱼、六月鳊鱼、七月鳗鱼、八月鲃鱼、九月鲫鱼、十月草鱼、十一月鲢鱼、十二月青鱼。还有一些人专门掐着日子想要尝头鲜。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相关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买卖。
“长江生态保护需要我们各部门加强联动,对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多环节进行监管。接下来我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确保长江‘禁渔’令行禁止。”
另据了解,疫情突袭之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就从登记源头把关,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将“野味”“野生动物”等字样加入禁限用字词库:
综上所述,对市场主体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业务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野味”“野生动物”等字样的,登记机关重点关注,依法从严控制,可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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