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第十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规定,我厅开展了2024年第十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共有2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2个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
邮 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8814372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tzgg/202409/c6381fa193cd4f789f4460394ecb41f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