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2     来源: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4年2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为加快构建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管理,市经济信息委于2018年9月印发了《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累计指导创建市级绿色工厂330家、市级绿色园区28个,对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引导作用。同时,国家层面连续开展了8批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陆续出台了82个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申报条件、评价要求、动态管理方法等均有变化。为进一步规范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由示范引领逐步转向全面支撑,市经济信息委研究制定《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

  1.《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提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78号)提出: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遴选发布绿色制造名单。鼓励地方、行业创建本区域、本行业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名单。实施对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化管理,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 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由园区、企业自愿向当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培育库。企业按照市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自身条件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2. 在符合申报条件,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等相关标准进行自评价后,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并出具报告,然后向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3.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结合指标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价报告等内容,对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推荐至市经济信息委。

  4.市经济信息委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考察,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或专家组织开展相关评审工作。结合第三方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名单,按规定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济信息委发文公布。

  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市经济信息委原则上从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中,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实施的绿色技改项目。对认定的绿色工厂给予相应的绿色金融等政策支持。

  五、应该如何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市经济信息委定期会对我市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通过综合实力评估、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评估,择优形成市级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并对外发布,有申报意向的园区、工厂可以参考名单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

  


原文链接: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jd/wzjd/202402/t20240205_129087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