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再修订 新增这些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22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今天(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这次的“新国标”,做了一些方面的改进和提升。
· 首先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
· 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 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 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这次新修订的标准,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塑料重量占比等技术指标,降低火灾事故风险;减少非法篡改行为,减少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动态安全监测,提高车辆安全性;提升续航里程,便利消费者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此外,还多给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通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hydt/xydt/202409/t20240919_65239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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