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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推行“四个一”工作法 争创全省一流“获得电力”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9-22     来源: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获得电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感知度强,是衡量市民幸福指数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尺之一。池州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四个一”工作法,持续优化“获得电力”领域营商环境。

  聚焦短板指标,召开一次复盘分析会。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分析评议结果,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市供电公司及相关县区供电公司召开一次“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分析会,认真分析短板问题根源,坚持抬高标杆、锚定一流,提出初步优化方案。

  聚焦责任落实,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坚持责任导向,继每季度复盘分析会后,组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供电公司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进一步讨论完善复盘分析会初步优化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季度专项攻坚行动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和奖惩措施,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聚焦重点任务,制发一张调度清单。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出台《池州市“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制定重点事项调度清单,按月调度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坚持以“全省一流”为总目标,贯穿于“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过程。

  聚焦工作质效,开展一次模拟核验。坚持结果导向,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会同专班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核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和营业厅等一线场所,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政企协同、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缺补差,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


原文链接:https://fzggw.ah.gov.cn/jgsz/wgdw/snyj/dlzl/14932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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