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宁德市出台加力支持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重点加大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9月20日,宁德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宁德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消费品以旧换新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细化操作流程。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9月,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等5部门积极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印发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围绕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共8个重点领域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宁德市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自 2024 年6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在福建省内转让本人名下福建号牌乘用车,在宁德市内购买车身价5万元(价税合计,含5万元)以上未登记注册过的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在宁德市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共 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家装厨卫“焕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家装改造类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 1000元的予以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的予以补贴。补贴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质量等相关规定。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对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予以补贴。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谷物(粮食)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走式旋耕机、田间搬运机、农机作业监测终端、育秧(苗)播种设备共15类农机报废进行补贴。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市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分领域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优化申请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流程。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我市将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hydt/snhydt/202409/t20240924_6528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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