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有关组展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川经信办函〔2024〕32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今年11月在广州市举办。为做好我省组展参展筹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18日(13日—14日布展)。
地点: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C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二、展区规划
展区包括主题展和专业展。主题展包括国际展区(含主宾方展区、其他国家及地区展区)、港澳台展区、省区市展区等。省区市专精特新展区划分为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
产业等产业展区,重点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商业银行等参展,展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最新产品和服务;专业展包括工业互联网展、智能生态光电展、智能穿戴与现代钟表展等。
三、参展对象
按照第十九届中博会组委会下达的招展计划及我省实际,四川省展区由新兴产业展区组成,组展应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为主。展区面向集成电路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行业参展。
四、参展费用
四川省展区采取统一特装,展位费及主体形象特装费由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参展单位食宿及交通自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工信部唯一主办、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组展参展统筹协调和保障工作。要参照企业分配表(附件1)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及产业集群参展。
(二)汇总信息,及时上报。请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第十九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机构)信息汇总表(附件2)、第十九届中博会市(州)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我厅。
联系人:唐宇飞、袁加龙、王梅
电话:028—83228797/13094422000、86264044、86264894
电子邮箱:2583918446@qq.com
附件:1.第十九届中博会“专精特新”展区企业数分配表
2.第十九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机构)信息汇总表
3.第十九届中博会市(州)联络员信息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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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4/9/30/c49aa5f4e5144a6b982e09af444cc7f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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