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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圆满完成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矿山安全监管支援帮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优势,使监管监察形成有效合力,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与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年度工作会商安排,2024年度青海局于3、5、7、9月分别安排局监察执法二处1名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员派驻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支援帮助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每名监察员驻厅时长为1个月。

  根据局党组要求,青海局监察员向西藏自治区各级监管部门认真传达了两办《意见》《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重点和国家局安排部署,积极了解了各项重点工作在西藏自治区的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根据厅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参与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工作,对厅非煤矿山安全相关方案文件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合理有序推进矿山监管工作出谋划策。在参与自治区安委会、厅机关处室组织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时,我局监察员立足国家监察职能定位,凭借监察工作经验,从证照许可办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履职、外包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出发,向地方监管执法人员手把手传授压实矿山安全主体责任的方式方法。同时主动与省、市、县三级行业监管部门展开沟通交流,了解矿山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在地方监管执行落实环节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帮助寻求解决办法途径,进一步厘清了行业和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相关责任。

  青海局同志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展示了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的良好形象,体现了青海局扎实优良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西藏自治区监管部门的认可好评,进一步巩固了青海局与自治区监管部门长效稳定的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助力西藏自治区提升了矿山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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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qh.chinamine-safety.gov.cn/xw/gzdt/202410/t20241023_506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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