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对海南省矿山开展“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 作者:佚名
10月21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际华率队对海南省矿山开展“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专项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检查组先后督导检查了文昌市、定安县和屯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发现政府和部门在“八条硬措施”工作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执法等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随机抽查了4家矿山企业,对乐东县1家重点矿山企业开展了“回头看”督导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55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移交,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反馈会上,再次对“八条硬措施”进行了宣贯和强调,要求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持续推动“八条硬措施”落实见效。一是要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推动“八条硬措施”落实的重大意义,清楚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样。二是进一步落实市、县级政府和部门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责任落实。三是要紧盯地下矿山、建设矿山、停产停建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聚焦超层越界、私挖乱采、私自进入废弃矿井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高度重视“秋台风”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影响,特别要关注近期““潭美”、“康妮”两个台风的影响,持续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停产撤人要求,确保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原文链接:http://gd.chinamine-safety.gov.cn/xw/bjdt/content_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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