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斌带队对岑溪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宣贯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刚执行,10月22日—2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世斌带队对岑溪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王世斌先后深入岑溪市4个地下矿山开展抽查检查,并在现场向矿山企业反馈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王世斌一行与岑溪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就落实“八条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非煤矿山重点县攻坚克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王世斌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体压实市委市政府矿山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矿山井下督促检查。市安委会要牵头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调机制,严防漏管失控。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推动两办《意见》《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拿出具体举措确保“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刚执行。二要优化矿山产业结构,促进矿山转型升级。岑溪市要摸清包括勘探项目在内的非煤矿山底数,实行“一矿一策”,结合实际制定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方案和清单及时间表,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矿山,关闭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示范引领,升级改造一批,切实推进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升级改造,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三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保障监管执法经费和装备等;严格落实市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四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重大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深挖背后问题,落实“刑纪衔接”、“行刑衔接”,严肃处理处置;五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严格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审查和准入,强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复工复产关;制定并严格执行铅锌、花岗岩等重点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凡安全准入、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的,应推到重来。监管执法要敢于动真碰硬,去在关键时,打到要害处,对屡查屡犯、屡罚屡犯的,要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督促指导矿山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决不能一罚了之、一停了之,最终没有解决问题。对本次抽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比照事故立案调查,实行责任倒查,问责追责到人。
监督检查组在企业现场及反馈会上,还开展了“八项硬措施”“宣讲一刻钟”活动,深入浅出解读了“八条硬措施”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具体任务;逐条讲解“八条硬措施”责任主体矿山企业15 条责任清单、矿山安全监管部门15条责任清单和地方政府6条责任清单,并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和检查情况,深入剖析了企业、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在执行落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监督检查期间,王世斌就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与梧州市市长李振品交换了意见。岑溪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参加反馈会。
原文链接:http://gx.chinamine-safety.gov.cn/detail/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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