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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煤矿井下现场管理 严格管控高风险作业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局党组工作部署,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强化煤矿井下现场管理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煤矿企业要科学合理进行矿井及采区设计,优化通风系统,尽量减少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降低漏风和风阻。要强化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施工质量,完善风门传感器及相关监测监控设备。要全面排查风门情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立即改正。二是加强井下动火作业管理。坚持“不动火为常态、动火为例外”,严格井下动火作业管控,要健全完善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技术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三个一”制度,严格落实动火现场踏勘、作业许可、审批、现场验收及实施程序,全面强化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严防违规动火作业引发事故。三是加强煤仓管理。健全完善煤仓日常安全检查责任制,做好煤仓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完善警示标示及防护设施,装设视频监控装置、人员接近预警、红外热成像、CO传感器、CH4传感器、煤位传感器等监测仪器设备。开展自动化、机械化改造,应把无人化探仓、清仓、疏通技术装备纳入矿井煤仓改造计划,实现无人化作业和视频AI异物识别,各矿要结合实际制定改造完成的时间表路线图。

  


原文链接:http://nx.chinamine-safety.gov.cn/gzdt/202411/t20241105_940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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