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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291号)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贵州省能源局     作者:佚名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吴春水

  案件名称

  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织金县白泥乡金西煤矿“8·2”顶板事故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66-3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410107********0534)30日(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11日)

  处罚事由

  根据毕节织金金西煤矿“8·2”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11/t20241114_8607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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