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监局在黑龙江异地监察执法发现——井下隐瞒采掘工作面 井上图纸资料未标出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 综合司 作者:佚名
11月30日至12月6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山东煤监局组建检查组,对黑龙江省鹤岗市辖区煤矿开展了异地监察执法,查出2处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59条,重大隐患1条,共罚款234.9万元。
检查组来到黑龙江省鹤岗市,随机抽查了1处国有重点煤矿、1处规模较大的乡镇煤矿。在进驻煤矿前,检查组人员制定方案,提前研判被查煤矿的图纸资料,熟悉其主要系统,了解主要灾害,确定风险辨识盲点和管控要点、隐患治理难点、灾害防治重点、系统环节弱点、可能隐瞒的地点。随后,检查组兵分两路,井上井下同步开展检查,升井后对照分析核实。
在对鹤岗市兴国煤矿开展检查时,检查组人员在井下发现该矿早已停产多年的三段副暗斜井皮带有使用过的痕迹,-470变电所门口附近标识有“2018年建造”字样的密闭有打开过的痕迹,怀疑附近有生产迹象。
检查组人员来到三段暗斜井底部,从皮带巷底部向上查看,在不远处发现一处简易溜煤眼放煤口,走近发现溜煤眼内有不少存煤,还有职工吃过的剩饭、喝完的矿泉水瓶子,矿泉水瓶上标着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这足以说明有人曾在附近作业。
检查组立即打电话询问该矿调度员,证实了该矿最近几天生产过,每班生产1.5个小时至2个多小时。检查组现场再三盘问陪同检查的该矿人员。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陪同检查的该矿人员说出了实情:附近有采掘头面正在施工,没有向检查组汇报,也没有填绘到图纸上。
为此,检查组人员马上来到隐瞒施工的临时假密闭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密闭上打开一个小口,发现里面有吊挂整齐的电缆、矿车、皮带、局扇等设备,证实里面正在施工。
检查组人员升井后,立即向检查组组长汇报了井下的检查情况,并将此情况通报给黑龙江煤监局。经研究,检查组安排驻地监察分局、煤矿监管部门、矿山救护队员下井进一步核查。经核查证实,该矿在三段-470米水平右侧布置了18—2号煤层采煤工作面(-450米至-470米);布置有三段左侧探煤巷(-480米)掘进工作面,该掘进工作面已施工246米,但该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资料上却没有填绘这两个采掘工作面。检查组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这两处隐瞒的采掘工作面均在采矿证批准的井界内,现场临时密闭只是为了逃避监管,属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针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检查组立即责令该矿停止生产,整改隐患,并由驻地监察分局立案查处。同时,检查组给予该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155万元,对矿长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交给鹤岗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中国煤炭报记者 高文静 通讯员 梁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