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监察分局以“培、督、考、问”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远程监管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河北煤矿安监局 作者:佚名
邯郸监察分局为有效解决煤矿企业利用远程系统监管滞后的倒挂现状,果断采取“培、督、考、问”四项措施,促进煤矿企业用好远程监管系统,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培训职能部室。分局安排业务骨干到邯矿、峰峰集团开展培训,在对照集团制定的远程监察办法责任分工,深入职能部室查看系统使用和制度执行情况后,向职能部室人员讲解远程系统使用技巧,确保人人熟练掌握省局远程监察系统平台。
二是督促完善制度。针对邯矿、峰峰集团《煤矿远程安全监管管理办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督促集团进一步规范查看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查看内容齐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预警闭环、现场核查高效,有效发挥“千里眼”作用。
三是考核实操技能。分局安排专人组织集团通防部、生产部等业务部室等共56人进行上机实操考试,将考试情况及考试成绩通报集团,并针对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求集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用好远程系统。
四是问责处置不力。针对集团职能部室发现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风速超限报警等滞后分局发现时间,及时通报集团主管人员,督促其分析原因,完善系统查看责任和考核机制,强化处置系统报警信息的时效性,提高远程监管效率。
原文链接:https://www.hebmaj.gov.cn/plus/view.php?aid=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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