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监局为山西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组召集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听取规划编制建议和意见。会上,按照调研组要求,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围绕“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
在改进监管方式方面:一是明晰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建立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统筹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合理确定各层级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和任务,明确各层级负责的直接监管对象名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综合考虑其安全管理水平、风险隐患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诚信、安全保障能力等因素,科学分类,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重点,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执法,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三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齐监管力量薄弱的短板,提升监察执法专业化水平。
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建议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确保到2025年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基本与监管任务相适应。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招录、培训、考核和淘汰退出机制,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在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方面: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研发并推广使用统一的安全监管执法电子系统和应用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增强监管执法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方面:建议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定期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5/202011/ce81308e-1f43-4433-b14e-afcd6e92ab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