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研判当前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务虚会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当前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精准执法,10月9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主持召开务虚会议,重点研判制约当前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蔡建军参加会议。
针对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结合日常监察执法情况,分别从政府监管层面、企业主体层面和国家监察层面分析了当前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当前急需要解决和强化有关工作的建议,并就下一步抓好监察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向好,煤矿安全事故大幅下降、死亡人数大幅减少。但是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暴露出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稳固,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深层次原因仍未彻底消除,还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缺失、重大隐蔽致灾因素消除不彻底等问题。特别是还有部分煤矿企业未能汲取事故教训,同类的事故反复发生;安全风险树得不牢,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熟视无睹。部分国有企业系统复杂,井下头多面广,运输、生产等环节过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作风漂浮,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部分主体企业形同虚设,未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缺失,对非法违法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省局所属事业单位在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未能发挥有效支撑作用。
会议强调,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为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在创新监察方法、推动问题解决、督促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的关键症结,发挥国家监察的优势,积极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能力水平的提高。要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把打非治违贯穿全过程,坚持“六个执法”,严查重大隐患,管控重大风险,做到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相统一,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实现“硬件建设”和“软件升级”相配套,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不断推动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5/202010/cc781d21-bc18-44b6-8bdb-8d9dd4a181f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