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一处对煤矿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18年12月28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要求排气标准在国Ⅱ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至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随着禁止使用日期的逐步到来,监察一处在近期对煤矿的安全巡查抽查中,重点对煤矿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由于认识和资金不到位,煤矿企业对排气标准在国Ⅱ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更换进度较慢,大量集中到年底进行更换,但由于生产厂家产能原因可能造成难以及时更换,严重影响安全生产。为此我们向县市煤矿监管部门及煤矿上级公司提出了监察意见建议,要求煤矿及时更换,在2020年12月28日后要做到禁止使用排气标准在国Ⅱ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确保安全生产。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7/202012/08dfcf51-7ecb-422c-9305-8c4e5c63c7c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