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监局救援指挥中心“20条”强化矿山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直面新情况、新挑战,强化底线思维,实施关口前移,出台了《强化矿山救护队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0条”),促进全省矿山救护队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变被动召请为主动出击、主动服务,积极消除煤矿事故灾害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条”要求,各矿山救护队要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相应措施,保障指战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矿山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指战员进入矿方后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煤矿救护协议和应急预案有序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到位,不缺项、不漏查,保证预防性安全检查质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应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现场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汇总检查结果,交矿方核实确认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归队后,要填写预防性安全检查记录,绘制出主要巷道及采区布置示意图,标注行走路线,注明现场发现的隐患问题。
同时,“20条”还要求各矿山救护队在开展预防性检查期间,针对服务矿井分类开展日常训练课目,熟悉井下系统,锻炼救援队伍,提高现场适应力和应急处置力。
预防性安全检查是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防范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救援指挥中心把各矿山救护队推进落实“20条”情况作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预检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提升队伍的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矿山救护队整体素质和救援能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7/202005/fd4118c4-2bd4-40f7-a532-bcbf11d763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