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逢查三必”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了强化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深入开展,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逢查三必”,即在每次监察执法中开展“逢查必宣、逢查必警、逢查必考”
坚持“逢查必宣”,强化法治意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每一次的执法作为一次普法过程。各分局(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煤矿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将国家煤监局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要求贯彻到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对照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监察执法中查处的各类隐患,监察员制作课件在监察执法中进行宣讲,督促企业采用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远程宣传,通过在微信群内分享法律知识宣传视频、事故警示教育片、知识讲座链接等内容。不定期邀请全国知名冲击地压、防治水等专家进行集中宣讲。
坚持“逢查必警”,强化红线意识
监察执法过程中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法律法规政策红线、违法违规法律责任为重点,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和事故教训,将全区发生的煤矿事故全部制作动画警示教育片,组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观看,把别人事故当作自已的事故反思。在事故多发的矿区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大会,邀请事故相关责任人现身说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监察执法中,及时通报全国煤矿发生的事故,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现场开展执法公开裁定,警示教育相关企业,通过以案释法,起到“监察一矿,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坚持“逢查必考”,强化执法效果
监察执法中,对煤矿企业“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抽考,一是对煤矿企业的矿级领导,重点考核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新《煤矿安全规程》等内容的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对煤矿企业区队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安检员、瓦检员,重点考核煤矿安全基础理论知识;三是对井下作业人员,重点考核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防护技能等内容。抽考内容包括防治水、冲击地压、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知识,通过成绩分析各矿管理人员的薄弱环节,促进煤矿企业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各级煤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督促煤矿及上级公司持续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全员培训考试,确保做到“干什么、学什么” “缺什么、补什么”“管什么、懂什么”。对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分层级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
通过“逢查三必”的活动开展,引导辖区煤矿企业转变观念,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督促煤矿企业对照法规法规和“一规程、三细则”真学、真查、真改。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coal-safety.gov.cn/Item/573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