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监察合力 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2021年1月13日,鄂尔多斯分局与准格尔旗能源局召开“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准格尔旗受奥灰水威胁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参加会议。
会议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十一)项安全生产有关条款和新修订执行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传达了鄂尔多斯市市委书记关于做好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两座煤矿企业就做好奥灰水防治工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矿井智能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准格尔旗能源局通报了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并指出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从保障煤炭供应、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鄂尔多斯分局指出要清醒认识当下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9月份以来全国相继发生了三起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020年鄂尔多斯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二是重大灾害治理任重道远,奥灰水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防治水技术人员水平,物探精度,隔水层改造,地板威震监测系统用运仍存在差距;三是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欲望严重,受经济利益刺激,煤矿企业都开足马力生产,抢产量、抢效益。
鄂尔多斯分局要求煤矿企业积极主动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扎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自查工作,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覆盖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制度、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杜绝疲劳违章作业。充分发挥安检员、带班队长、带班矿长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盯现场、抓三违,春节期间不允许进行密闭(火区)启封、爆破作业、搬家倒面等高风险工作。三是合理安排矿井采掘计划,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对发现的超能力生产行为按照超出产量确定停产整顿时间。四是提前谋划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思想工作,避免工人情绪不稳定上岗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要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入井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加强入井管理,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五是2021年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提级处理,在停产整顿、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对背后深层次问题深挖细究,建议撤销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职务。
鄂尔多斯分局强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更加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已经把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刑法范围,各煤矿企业要更加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春节期间,以严的态度,硬的措施,坚决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coal-safety.gov.cn/Item/590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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