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煤炭工业志(1991-2015)》内容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
关于做好《内蒙古煤炭工业志(1991-2015)》
内容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能办字〔2020〕692号
自治区煤炭工业志各参编单位:
《内蒙古煤炭工业志(1991-2015)》(以下简称煤炭志)编修工作在各盟市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编纂人员近5年的不懈努力完成了终审稿并通过评审。目前已形成出版印刷稿,即将送交出版社审定印刷。鉴于2019年后补充修改的内容较多,为进一步把好质量关,现将《煤炭志》印刷稿印发给各参编单位,进行内容核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实内容
(一)涉及本单位的相关数据是否准确;
(二)涉及本单位的内容是否存在涉密问题;
(三)涉及本单位的事件记述时间和记述内容是否准确;
(四)涉及本单位的人物有无政治问题,记述是否准确;
(五)涉及本单位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煤炭志》内容核实后将作为最终出版印刷稿,不再修改变动,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专人,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煤炭志》中涉及本单位的内容。届时,编委会办公室将安排专人深入各单位进行督查落实。
(二)《煤炭志》中存疑的或者需要修改的地方,除在纸质文字上说明外,并以电子版形式做说明,如:P10***内容需要修改为***。
三、时间要求
各参编单位核实本单位、本地区内容确认无误后,填写《内蒙古煤炭工业志内容审核确认表》(见附件,Word版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上自行下载),由审核人员、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需要修改的内容,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内蒙古煤炭工业志编委会办公室。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煤炭志》稿中的录入内容,出版后产生的一切影响和责任,由参编单位承担。
内蒙古煤炭工业志编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柏杉马秀玲
联系电话:0471-4617736 13347117776
0471-6659443 15947013865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联 系 人:贾庆明
联系电话:0471—6648910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正广场D座三楼
邮 箱:nmgmtgyz@163.com
附件:《内蒙古煤炭工业志(1991-2015)》内容审核确认表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coal-safety.gov.cn/Item/579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