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福州市迅速行动,3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商业综合体、非煤矿山、燃气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攻坚月行动,各级各部门将建立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通过明查暗访,以六个“查”为抓手,查领导安全生产履责情况,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情况,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查关键岗位安全事项应知应会、安全意识具备和安全技能掌握情况,查按规范标准严格检查情况,查压力容器、管道、阀门、消防等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推动行动有力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此次攻坚月行动,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五大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属地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二是强化技术支持。要对照安全检查清单,逐项对标对表清查;要采取购买服务,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安全志愿服务小分队,信息化技术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点对点现场指导帮扶等手段,帮助指导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运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加强对高风险行业中较高风险企业的管控。
三是强化隐患清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观念,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要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各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以及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确保攻坚月行动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此次攻坚月行动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做到动态闭环管理。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只执法不处罚、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让执法“长牙”“带电”,真正形成震慑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以此次攻坚月行动为契机,深化总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将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执法检查、舆情引导、安全教育培训等机制。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dtyw/gdyj/202103/t20210303_55436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