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煤监站党总支“四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站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明确站党政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总支纪检委员对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监察执法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行政许可监督核查、重大事项决策等高风险点,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实行行政执法廉政承诺制,建立“亲”、“清”的政企关系,营造良好的廉政建设外部环境。
三是狠抓日常监督。实行家属(助廉)廉政监督制度,建立所有监察员家属的联系档案,年初发廉政提醒卡,通报身边典型案例,提醒重要节日、重要时段监督事项等。节假日通过监察站短信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推送廉政提醒短信,要求做到廉洁自律。将廉政监督工作纳入执法程序,到煤矿监察首先向煤矿公布监察员工作纪律,邀请煤矿监督。
四是坚持“回头看”“回头查”。开展红包礼金礼品“回头看”,认真执行红包礼金拒收登记制度;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配备酒精测试仪不定期进行抽查。坚决防范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和违规饮酒现象。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264/202011/80bedd7b-abf9-4379-b379-feaeee0cd30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