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监分局贯彻落实公务活动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太原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专题学习落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公务活动行为规范》,分局要求全体监察员要切实强化自我约束,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走在前、做表率,持续历练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一切公务活动中,自觉规范自身言行,遵守纪律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竭诚为民。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认认真真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三是要公正文明严执法,在执法中敢于斗争、执法公正,举止文明、言行得体。四是要勤勉务实讲成效,工作中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不漂浮。五是要遵规守纪存戒惧,持之以恒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国家煤监系统“禁酒令”,知敬畏、守底线,兢兢业业履行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264/202011/42e69f54-935b-46d3-85c5-0bf6010446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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