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中监察分局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强化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赣中监察分局“强监察严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近日赣中分局对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内容涵盖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为查深查细,检查组采取了多种检查方式。一是抽查井下采掘工作面、主要皮带巷,重点检查瓦斯、顶板、防尘及皮带的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二是查阅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调度会记录、安全办公会记录、培训档案等资料,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矿领导履职情况。三是调取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等电子信息,重点检查矿领导下井带班,钻孔验收员、测流工、瓦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四是与井下一线职工开展座谈,详细了解职工安全培训效果、应急处置能力、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反馈,对部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点评。检查组指出,曲江公司加大了防止钻孔造假和查处“三违”的力度,认真吸取近期多起煤矿事故教训,在顶板、皮带、自救器管理上采取了多项措施,值得肯定。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曲江公司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仍然差距较大,必须不折不扣地整改,如在安全思想上,必须进一步树牢,布置工作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在瓦斯治理上仍需解放思想,改进工艺,积极采用先进技术,确保抽采达标;在冲击地压防治上,要加快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在隐患排查治理上,要更加全面深入,持续开展职工健康排查,摸排筛查身体和精神异常信息;在安全教育培训上,要继续抓好、抓实“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全面提升员工素质。(谢苏川)
原文链接:http://jx.chinacoal-safety.gov.cn/zhzx/mkjc/202010/t20201028_799356.html